各推薦單位:
請于即日起開展自評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推薦評審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包頭醫學院2020年職稱推薦評審人選名額分配方案》中規定的名額推薦,不可超名額推薦,否則不予受理。
2、各推薦單位要認真熟悉相關評審條件,嚴格按照《包頭醫學院2020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方案》中規定的條件,對申報人員的科研業績、教學業績、資歷、繼續教育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核,堅決避免將不符合條件人員上報。各推薦單位在審核過程中,要及時與科研處、教務處、人事處進行咨詢,確保審核工作準確統一。
3、嚴格執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和代表作制度。在推薦工作中,對師德師風不合格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對教師科研論文成果評價時按照“注重質量、淡化數量”的原則,重點以代表作評價結果作為主要參考依據,其它成果作為參考。
4、推薦評審要從申報人師德師風、科研、教學、社會服務等多個方面綜合評價,結合推薦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學需求等實際,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向學校推薦。
5、各推薦單位組建不少于5人的評審小組,評審組成員應為正高級職稱,特殊學科可放寬至副高級職稱,但比例不能超過評審組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鼓勵使用校外專家作為評審組成員。
6、各推薦單位需向評審專家提供《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科研情況匯總表》、《申報花名冊》及申報人員科研、教學業績原件材料和繼續教育成績單等材料。同時,在評審會召開時,專家可通過通信方式向申報人員提出質詢。各推薦單位須提前通知參評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保持手機通信暢通。
7、各推薦單位務必于10月2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處上報本單位評審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及評委會成員信息(包括姓名、職稱、專業、工作單位)。
二、公示
各推薦單位完成推薦評審后,要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對推選出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被推薦人員申報職稱類別、姓名、《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推薦單位《科研情況匯總表》。
三、材料要求
1、在本單位公示結束次日,務必將本單位的《2020年職稱推薦評審工作報告》、《科研情況匯總表》及所有被推選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申報人誠信承諾書》紙質材料一式一份,簽字蓋章后報人事處。
聯系人:李敏 聯系電話:7166009
2、《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中的獲獎情況只填寫與教學、科研相關的各級各類獎項,不得將各類榮譽填入表中。
四、時間安排
請各推薦單位務必于10月26日前完成推薦和公示。
五、監督管理
1、各推薦單位要對本次職稱推薦評審工作高度重視,嚴格評審紀律,做到“權力下放、責任下放”,“誰主管、誰負責”。
2、各推薦單位要做好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加強評審過程的管理。學校將組織紀檢和人事部門,對各推薦單位召開評審會情況進行抽查。
人事處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