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科研項目管理,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規定,自治區教育廳將對已按時完成項目和延期項目進行集中結題和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類別
1.2021年(含)以前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立項的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結項的項目,包括: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經費項目;思政專項等。
2.2022年(含)以后立項的項目。
3.2023年(含)以后立項在研需變更有關事項的項目,需提交變更申請表。
二、結題要求
1.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并提交《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結題報告》(以下簡稱《結題報告》)及有關結題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及程序申請結題者將予以撤項。
2.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延期申請,并填寫《項目延期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依托單位同意并簽署意見蓋章后報自治區教育廳科技與合作交流處審核備案。延期時間一次不得超過1年,一個項目申請延期最多不得超過2次,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3.項目研究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負責人、研究計劃及內容,若確需變更則由項目所在課題組在項目研究中期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變更理由及課題研究進展情況,確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變更申請的,由依托學校核實后報自治區教育廳科技與合作交流處審核備案。
4.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依托單位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剩余部分,用于本單位自選課題立項;被撤銷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各類項目。
5.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項目依托單位負責追回已撥經費,并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于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托單位。
三、結題流程
(一)2021年以前批準立項的項目
1.項目結題申請由科研處審核后報送,報送材料包括:
(1)《結題報告》原件2份;
(2)《專家鑒定意見》原件1份;
(3)《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復印件1份;
(4)項目成果復印件1份,出版專著應最少提供1冊原著(未出版的書稿需有出版社計劃出版證明),研究成果須標注“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
(5)項目結題一覽表1份。
2.申請延期結題的項目需報送項目延期申請表2份。
(二)2021年及2022年(含)以后批準立項的項目
1.項目結題采用網上申請方式,網址: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申請者要認真閱讀并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科研項目結題申請操作說明書》,分為“申請者申請結題”和“依托單位審核”兩個流程,進行規范操作(見附件5)。
2.申請者需上傳材料包括結題報告(需上傳依托單位蓋章版)、專家鑒定表、計劃任務書、項目成果復印件等相關佐證材料,研究成果須標注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
3.各單位、各部門負責結題項目的材料初審,審核內容應包括結題報告內容、佐證材料真實性等。
(三)其他要求
1.系統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28日。請各單位、各部門于 2024年3月8日前將《項目結題一覽表》WORD版發送至王世雄OA或電子郵箱(務必在郵件標題中注明“××單位結題匯總表”字樣)。本單位如有延期申請人員,請將延期申請匯總表一同上報。
2.報送地址:立德樓403室
3.聯系人:王世雄,聯系電話:7167738
4.郵箱:837261712@qq.com
附件:
1.結題報告書
2.項目延期申請表
3.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
4.結題一覽表
5.內蒙古自治區科研項目結題申請操作說明書
科研處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