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包頭市參保登記服務中心《關于開展2024年度包頭市機關事業單位機關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參發〔2023〕10號)文件要求,現開展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此項工作需要我校在編參保教職工核對簽字,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部門人事系統管理員通過我校人事管理系統打印本部門教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和《(2023)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教職工本人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和《(2023)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中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二、在核對過程中存有疑問,請及時聯系人事處任普慧,電話7167728。
三、各部門于12月28日12:00前將本部門教職工簽字完成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和《(2023)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交回人事處413室。
四、因本項工作涉及到每位在編教職工2024年度個人社會保險的繳納,且包頭市參保登記服務中心對信息核對有時間限定,故請各部門高度重視,務必將相關信息及時通知到每位在編教職工。部門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和《(2023)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將視為該部門在編教職工默認繳費基數正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和《(2023)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上傳到網廳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五、基數核算方法:
在編教職工:按照2023年度的各工資項目核算。
(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資總額申報表》中:
年工資總額合計=年應發工資
項目內工資總額=年崗位工資+年薪級工資+年見習期工資+年勞模津貼+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年基礎性績效工資+年獎勵性績效基準部分+年基礎績效獎
項目外工資總額=年應發工資-項目內工資總額
項目內月平均工資=項目內工資總額/應發工資月數
(2)《(2023)年度參保人員工資申報》中:
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項目內月平均工資
人事處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