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代會代表:
學校第八屆教代會暨第十屆工代會第四次會議即將召開。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代會工代會代表履行職責,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學校治理,推動校務公開,提高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重要途徑,是教代會工代會的一項重要工作。為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充分發揮廣大教職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決策、學校治理中的作用,請各位代表在廣泛征求本單位、本部門教職工建議和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向大會遞交提案。為保證提案質量,提高提案辦理工作的效率,使提案具有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現將征集本次教代會工代會代表提案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案內容
屬于學校行政職權范圍內處理的下述內容,均可列為提案:
1.有關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各項規定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2.有關學校改革發展、學校治理、安全穩定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3.有關學校教學、科研、醫療、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4.有關學校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實施人才戰略的建議和意見;
5.有關學校硬件和內涵建設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6.涉及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其他重大問題以及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二.提案原則
1. 代表性。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本單位、本部門教職工意見,所反映的問題真實可信、實事求是,該提案的落實將對學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數教職工的工作產生積極的影響。
2. 全局性。正確體現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站在學校建設和發展大局的高度觀察和分析問題,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符合學校的整體利益。
3. 可行性。所提建議和措施簡明扼要,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4. 規范性。提案書寫符合規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規定程序。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必須“一事一案”“一事一議”,內容詳實,有一定深度,并應由至少3名以上(含3人)正式代表聯名提出,其中1人為主題案人,其余為附議人。不符合要求和規范的提案不予受理。提案人、附議人均親自簽名。提案必須經所在代表團審核,并有團長簽署審核意見。提案也可以代表團或專門委員會的名義提出。
2.提案應手寫或打印在提案登記表上(見附件)。
3.提案按要求撰寫,寫明案名(即題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據)和實施建議(措施、辦法),沒有案由分析和實施建議,措施的提案不予立案。
4.提案力求觀點清晰,事實確鑿,建議措施具體,有可操作性。
四.提案征集
提案征集從通知發布時起,至2024年1月15日截止。
代表提案以書面形式提交,由各代表團團長指定專人負責收集,集中后紙質、電子版統一提交校工會辦公室,紙質版交到立德樓407室,電子版發到工會李強OA。聯系電話:7167725,聯系人:李強。
附件:包頭醫學院第八屆教職工代表大會暨第十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第四次代表提案征集表
包頭醫學院工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