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庫建設
根據目前形勢管理需要,預算項目庫建設和中央支持地方改革發展項目庫建設進行整合,同時要提高項目庫編制質量,保障項目庫資料完整,加強績效目標的設計和管理,加強項目論證管理工作,總體上對于項目庫編制實行AB類管理, A類項目庫內容為下年度必須執行的相關內容,B類項目庫內容為納入中地項目庫的內容。
1.項目申請書編制要求:要緊跟國家項目支出熱點和資金投向要求。目前國家重點支持一流專業、一流學科、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教學改革、教學實踐、實訓能力平臺建設、大學生雙創工作、人才培養項目、互聯網+、公共服務能力、科研轉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教學能力提升和教學質量提高;我校以前年度的重點項目庫內容在這方面關注度不夠。
2.項目編制質量要進一步提升,體現在管理脈絡、學術技術、滿足教學需求、重要工作支撐等方面,要重點關注必要性、可行性、項目內涵;希望各平臺、各項目申請部門一定要做到項目編制質量的提高。
3.從歷年項目庫建設來看,存在的問題還有:
①重復入庫項目比較多;
②重復項目內容不做更新;
③沒有關注或抓住國家熱點資金投向(質量問題和方向問題);
④項目內容條理邏輯不清晰(質量問題);
⑤項目投資資金匹配沒有按政策導向描述(專項加匹配);
⑥對于需要匹配的資金,學校缺少頂層決策;
⑦項目實施績效表設計存在問題(質量問題),導致無法獲得國家支持;
⑧實現目的中,支持學科、專業、受益人群的表述不明確(指標量化不夠);
⑨項目實施內容《儀器設備清單》(附件4)中對于設備的先進性、設備的規格型號、設備的投資描述欠合理,存在規格型號比較陳舊,設備詢價和設備清單數據未更新;
⑩項目實施論證報告普遍存在不完善現象,希望各單位各部門在項目論證時要重點關注:理論依據、現實意義、績效和數據支撐、項目實施目的。
2021年項目部遴選過程中,要求各項目申報單位要完整的報出:申請書、論證報告、儀器設備清單、績效目標表4項內容。各平臺各環節要依次對以上內容進行把關,確保項目質量提升。
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按照學校預算編制時間節點要求,及時上報2021年年度預算和項目預算,按時完成項目庫建設工作。
計劃財務處
2020年10月28日
附1-4:
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說明
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申報表分為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共3張報表,分別在設定專項轉移支付整體績效目標、區域績效目標和項目績效目標時填報,作為編制和分配專項轉移支付預算、開展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的重要基礎和依據。
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寫編制專項轉移支付預算所屬年份。
2.專項名稱:填寫某項專項轉移支付全稱。
3.中央主管部門:填寫負責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中央部門全稱。
4.專項實施期:填寫某項專項轉移支付在新設立時或實施一定期限重新立項時,所確定的計劃實施期限,如20××年-20××年。
5.實施期金額:填寫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的實施期資金總額,包括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事項中地方財政分擔部分等。其中,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事項中的地方財政分擔部分應根據確定的分擔標準或比例測算。金額以萬元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下同)。
6.年度金額:填寫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的年度資金總額,包括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事項中地方財政分擔部分等。
(二)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描述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的全部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
1.實施期目標:概括描述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在確定的實施期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在新設或重新設立時填寫,確定后,一般不再變動。
2.年度目標:概括描述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在本年度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三)績效指標
績效指標按實施期指標和年度指標分別填列,其中,實施期指標是對實施期目標的細化和量化,年度指標是對年度目標的細化和量化。
績效指標一般包括產出指標、效益指標、滿意度指標三類一級指標,每一類一級指標細分為若干二級指標、三級指標,分別設定具體的指標值。指標值應盡量細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數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1.產出指標:反映根據既定目標,相關預算資金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情況。可進一步細分為:
(1)數量指標,反映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數量,如“務工農民崗位技能培訓人數”、“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戶數”等;
(2)質量指標,反映預期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達到的標準、水平和效果,如“培訓合格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驗收通過率”等;
(3)時效指標,反映預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及時程度和效率情況,如“培訓完成時間”、“補貼發放時間”等;
(4)成本指標,反映預期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所需成本的控制情況,如“人均培訓成本”、“和社會平均成本的比較”等。
2.效益指標:反映與既定績效目標相關的、前述相關產出所帶來的預期效果的實現程度??蛇M一步細分為:
(1)經濟效益指標,反映相關產出對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和效果,如“促進農民增收率或增收額”、“采用先進技術帶來的實際收入增長率”等;
(2)社會效益指標,反映相關產出對社會發展帶來的影響和效果,如“帶動就業增長率”、“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改善情況”等;
(3)生態效益指標,反映相關產出對生態環境帶來的影響和效果,如“空氣質量優良率”、“萬元GDP能耗下降率”等;
(4)可持續影響指標,反映相關產出帶來影響的可持續期限,如“項目持續發揮作用的期限”、“對本行業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等。
3.滿意度指標:屬于預期效果的內容,反映服務對象或受益人對相關產出及其影響的認可程度,可根據實際細化為具體指標,如“參加培訓人員的滿意度”、“基層群眾對××工作的滿意度”、“社會公眾投訴率/投訴次數”等。
4.實際操作中其他績效指標的具體內容,可根據需要在上述指標中或在上述指標之外另行補充。
二、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寫編制專項轉移支付預算所屬年份。
2.專項名稱:填寫某項專項轉移支付全稱。
3.中央主管部門:填寫負責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中央部門全稱。
4.專項實施期:填寫某項專項轉移支付在設立時所確定的實施期限。
5.省級財政部門:填寫負責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級財政部門全稱。
6.省級主管部門:填寫負責本省級行政區域內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級主管部門全稱。
7.實施期金額:填寫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專項轉移支付的實施期資金總額,包括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事項中本地區財政分擔部分等。
8.年度金額:填寫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專項轉移支付的年度資金總額,包括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事項中本地區財政分擔部分等。
(二)總體目標
描述某省級行政區域內的某個專項轉移支付全部資金在一定期限內預期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按實施期目標和年度目標分別填列,具體可參照“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的有關說明。
(三)績效指標
績效指標是對區域總體目標的細化和量化,按實施期指標和年度指標分別填列,具體可參照“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的有關說明。
三、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寫編制預算所屬年份。
2.項目名稱:填寫所申請的具體項目全稱。
3.所屬專項:填寫所申請的專項轉移支付全稱。
4.中央主管部門:填寫負責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中央部門全稱。
5.省級財政部門:填寫負責本省級行政區域內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級財政部門全稱。
6.省級主管部門:填寫負責本省級行政區域內某項專項轉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級主管部門全稱。
7.具體實施單位:填寫項目實施單位全稱。
8.年度金額:填寫本項目的年度資金總額,包括向財政部門申請的財政資金、具體實施單位用于本項目的自籌資金等其他資金。
(二)總體目標
描述通過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安排的具體項目資金在本年度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具體可參照“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的有關說明。
(三)績效指標
績效指標是對項目總體目標的細化和量化,具體可參照“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的有關說明。
以上內容為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設定的基本框架,有關部門和單位在設定績效目標時,可結合本專項的特點制定具體的個性指標體系,并結合實際填報具體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