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的管理,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修訂)》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修訂)》規定,教育廳將對已按時完成項目和超期未完成項目進行集中結題和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1.2017年(含)以前教育廳批準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準延期結項的項目,包括: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自籌經費項目;
2.2018年(含)以后立項在研的、需變更有關事項的項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類項目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并提交《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結題報告》(以下簡稱《結題報告》)及有關結題材料。未按規定時間及程序申請結題者一律予以撤項。
2.上述項目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延期申請,并填寫《項目延期申請表》,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校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教育廳科技與教育信息化處審核。延期時間一次不得超過1年,一個項目申請延期最多不得超過2次,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3.項目研究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變更項目負責人、研究計劃及內容,若確需變更則由項目所在課題組在項目研究中期提交書面申請,說明變更理由及課題研究進展情況,確因不可抗拒原因提出申請的,由依托學校核實后報教育廳科技與教育信息化處審核。
4.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依托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剩余部分,用于本校自選課題立項;被撤銷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各類項目。
5.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依托學校追回已撥經費,并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于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托學校。
三、組織工作
1.本次項目清理工作,以院(系、部)為單位,由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集中報送結題材料。各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好這次項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能夠按期保質保量完成。
2.各相關單位要督促、協助項目負責人認真填寫《結題報告》,依據項目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后上報。
四、材料報送
1.項目結題申請由各院(系、部)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后,于2020年3月2日前報送至學校科技處。報送材料包括:
(1)《結題報告》原件2份;
(2)《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項目計劃任務書》復印件1份;
(3)項目成果復印件1份,出版專著應最少提供1冊原著(未出版的書稿需有出版社計劃出版證明),研究成果須標注“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
(4)項目結題一覽表電子版1份。
2.申請延期結題的項目需報送項目延期申請表2份。
3.申請項目變更的(2018年及以后項目)報送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2份。
項目結題材料及結題匯總一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秦金東,聯系電話:7167739
報送地址:行政樓科技處(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