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關于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需求調研的通知》(內教教師便函〔2021〕3號)要求,為配合自治區進一步提高“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實施質量,合理安排2021年度培訓項目任務,現開展我校2021年度教師培訓需求調研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項目
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擬圍繞“職業院校教師示范培訓、卓越職業院校校長專題研修、中高職教師素質協同提升、骨干培訓專家團隊建設、校企人員雙向交流合作”和“自治區創新性培訓”等6大類多個計劃培訓項目內容,分層分類組織實施培訓,全面提升中高職職業院校教師素質能力。
二、調研方式
本次調研采用填寫數據表格方式進行,要求調研過程中需要申請參加培訓的學員填寫《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擬參訓學員申請表》(附件1)。其中,在根據培訓專業大類選擇培訓項目時,表格中沒有列舉的專業,如有培訓需求,請選擇“其他”選項,并在備注欄中標明專業大類及專業名稱。
各教學單位負責收集、匯總本單位參訓教師的申請表(附件1),并匯總填寫《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需求調研統計表》(附件2),于6月8日中午12:00前,將加蓋公章的申請表和統計表交到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行政樓409室),電子文檔(Word和PDF版)發送到陳琪OA,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調研要求
(一)各教學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調研工作,以提高我校“雙師型”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做好此次教師培訓項目調研工作,將培訓對象落實到具體教師,原則上表中所列專業每年至少1—2人參加。
(二)為有計劃、有秩序地組織開展培訓工作,有效解決工學矛盾,避免教師在同一年度參加培訓時間上出現沖突,每位培訓對象在同一年度中,只允許選擇參加國家級(或自治區級)同一個培訓大類中的1個培訓項目。如,假設某年我區開展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職業院校教師示范性培訓”大類中的3個培訓項目(1.雙師技能培訓;2.專業領軍人才培訓;3.優秀青年教師跟崗訪學),某位教師選擇了當年的國家級“職業院校教師示范性培訓”中的“雙師型技能培訓”項目,則同年就不可以再選擇國家級同類的其他項目和自治級同類同項目的培訓;但是可以選擇另外類別的另1個項目。同一年內同一人可以選擇參加不超過2個大類共2個項目的培訓,實現專任教師5年一輪訓。
(三)為確保培訓質量和檢驗培訓效果,各教學單位要認真學習研讀各類項目“實施指南”,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培訓(“實施指南”見附件3—7)。
聯系人:陳 琪
聯系方式:7167728
附件:1.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擬參訓學員申請表
2.2021年內蒙古自治區“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需求調研統計表
3.職業院校教師示范培訓項目實施指南
4.卓越職業院校校長專題研修項目實施指南
5.中高職教師素質協同提升項目實施指南
6.骨干培訓專家團隊建設項目實施指南
7.校企人員雙向交流合作項目實施指南
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