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3:00我校開展了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知識》為主題的講座,各教學單位約200名教師參加了講座。

講座主講人為包頭醫學院人文學院教授、內蒙古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會委員張小麗。使用和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定義務,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本要求。講座中,張小麗教授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解讀,以及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普及等方面進行了介紹和深入講解。

本次講座有效提升了我校教師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能力,使我校教師熟悉掌握了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到了傳承和弘揚以語言文字為載體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作用,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人事處(教師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