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稅法規定,2019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一、辦理時間要求
納稅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未按時辦理可能會影響到您的納稅信用。
二、辦理方式
1、手機下載APP“個人所得稅”;
2、實名注冊登錄后選擇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3、具體方式參照附件《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操作手冊》。
三、咨詢方式
行政辦公樓一樓 101室, 0472-7167876。
特此通知
計劃財務處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