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開展2020年度內蒙古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170號)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相關要求,我校開展2020年度內蒙古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
(一)全校全職工作2年以上的在職在崗在編人員。
(二)具備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能密切關注本學科專業及科技攻關前沿發展動態,學術和技術水平得到區內外同行認可,具有成長為自治區“草原英才”的潛力。
(三)已入選“草原英才”工程的人員不在申報推薦范圍之內。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學校依據人社廳(內人社辦發〔2020〕170號)文件精神,注重推薦35周歲以下有發展潛力的青年人才,申報青年創新人才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并獲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特別優秀的博士可以適當放寬)。
(二)業績條件
1.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青年創新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近5年內,作為主要成員(前三名)參與過國家級重點科技項目、省部級重大科技專項,或作為負責人主持過國家級科技項目、省部級重點科技項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2)領銜自治區級重點科技創新團隊、自治區級重點企業技術創新團隊等,或是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治區級重點企業研究院、自治區級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或自治區級重點創新載體的骨干成員。
(3)在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大數據云計算、生物科技、蒙中醫藥等我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擔任企業科研團隊的負責人,運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解決成果轉化過程中重大關鍵技術問題。
2.哲學社會科學及文化旅游、經濟金融領域青年創新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自治區社科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領域社會公認的自治區級以上重要獎項(前三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專業領域內公認的重要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過3篇以上學術論文,或出版過有重要社會影響的著作。
(3)在金融產業發展、融資方式創新、金融風險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論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理論模式、產業模式和金融服務產品,在業界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3.青年創業人才
(1)原則上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東(股權一般不低于20%),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
(2)創辦企業2年以上,在自治區內注冊,企業依法經營,無不良記錄,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納稅記錄和高成長性。創辦時間在5年以內的企業,最近一年盈利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100萬元。創辦時間為5年以上的企業,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萬元。以近5年內創辦企業的主要創始人為主;
(3)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創辦人、全國或自治區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獲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入選。
2020年青年創新人才推薦工作注重向從事新興學科研究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優異業績、做出突出貢獻的青年人才傾斜。
三、推薦程序
(一)申報推薦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報送結合的形式,申報個人需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https://www.nmgrck.cn)—“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人才培養計劃申報系統,完成材料填寫。

(二)各單位推薦1名人選;
(三)報學校人事處匯總。
四、支持措施
2020年計劃在全區范圍內評選100名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及文化旅游、經濟金融領域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其中,青年創新人才一層次45名,資助每人每年5萬元,支持周期為3年,經專家考核和評估,對成果突出、培養前景好的優秀人才重點推薦入選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人才二層次45名,一次性資助每人5萬元;青年創業人才10名,一次性資助每人10萬元。
五、報送材料要求
(一)評選推薦報告1份(內容包括推薦人選工作情況、推薦程序、推薦意見等,加蓋推薦部門公章);
(二)《2020年青年創新(創業)人才推薦人選信息表》(附件1);
(三)申報人員需從系統中生成《2020年度內蒙古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申報表》,與佐證材料分開裝訂成冊,一式兩份逐級報送。
上述申報表請按要求如實填寫,并將電子版發送至常昕瑋OA。相關佐證材料(應含本人的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書、工作業績、科研成果、技術創新等復印件)需主管部門審核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審核章。
六、報送地址及時間
請于2020年9月15日17:00之前將上述申報材料報送至人事處410。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常昕瑋
聯系電話:0472-7160151
附件:1.2020年青年創新(創業)人才推薦人選信息表
人事處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