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為做好包頭醫學院教職工2021年績效考核工作,按照《包頭醫學院校內津貼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包醫院發[2020]116號)《包頭醫學院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包醫院發[2020]157號)《包頭醫學院教職工績效考核補充規定》(包醫院發[2021]118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包頭醫學院教職工2021年績效考核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
包頭醫學院教職工2021年績效考核范圍:學校聘用上崗的在編教職工和編制外聘用人員。
二、具體工作任務及時間安排
1.布置工作。2021 年 11月8 日布置包頭醫學院教職工2021年績效考核工作,各單位、各部門組織傳達、學習有關文件,組織成立考核工作小組,布置實施考評工作,確定2021年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確認參加考核的教職工名單。各考核工作小組須在 2021 年11 月 10日前,將考核工作小組成員名單、2021年績效考核實施細則、2021年業績津貼發放人員花名冊報人事處。經學校審核同意部門2021年績效考核實施細則,人事處核定下發各考核單位參加考核人數,各考核工作小組再組織實施考核。
2.考核評定。2021 年11月15日前以考核工作小組為單位,依據本部門確定2021年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上報分管校領導審核后進行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人事處審定。2021 年11月15日前將績效考核結果及業績津貼發放金額由專人登陸人事管理系統填報本考核單位《2021年業績津貼發放表》,紙質材料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
3.考核結果審定。人事處對各考核工作小組考核情況進行匯總,審定 2021年績效考核結果后,按照《2021年業績津貼發放表》報財務處發放。
三、其他事宜
1.根據《包頭醫學院校內津貼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包醫院發[2020]116號),研究生導師津貼、保健津貼、綜合獎勵經費、科研獎勵專項、教學獎勵專項、其他專項分別由研究生院、教務處、科研處等相關部門進行核定,在2021年11月10日前將所有在編教職工的研究生導師津貼、保健津貼、綜合獎勵經費、科研獎勵專項、教學獎勵專項、其他專項上報人事處。人事處對以上專項費用進行匯總,并入業績津貼發放金額一并發放。
2.各教學單位需單獨上報兼職教師的《2021年業績津貼發放表》,學校根據其主崗位和教學崗位最終核定的專項業績金額,按就高原則發放。
四、工作要求
在開展考核工作時,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和程序,執行學校關于信息公開的規定,實事求是,認真把關;與此同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
各單位、各部門按照《包頭醫學院校內津貼改革實施方案(修訂)》(包醫院發[2020]116號)《包頭醫學院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包醫院發[2020]157號)《包頭醫學院教職工績效考核補充規定》(包醫院發[2021]118號)及部門制定的2021年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的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績效考核,學校將對各單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抽查中若發現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績效考核的部門,將由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參與績效考核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實事求是地參與考核,對考核過程中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和弄虛作假等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
人事處
2021 年 11 月8日